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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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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袋里,没有拿出来,此时便派上了用场。

     从现代带来的值钱物品里,除了他手上戴的这块浪琴表,还有一块卡地亚的机械腕表,两小瓶的香水,以及一些项链、手链、戒指、耳钉等。

     香水品牌在现代固然都是奢侈品,放在现在却难估量价值,最值钱的自然还是手表。

     若将两块表都当了,运气好差不多能换个两三百元,但考虑到如今手机不能使用,手表在日常生活中还是相当重要的,他就只典质了那块卡地亚,加上两件金银首饰,共换了一百二十元。

     当出去的物品,一年期间内是可以赎回的,不过肯定要加些利息。

     纪轻舟对此倒无什么执念,想着若是一年内他能赚到足够多的钱,那就把物品赎回,若是钱财不足,卖了也就卖了,并不十分心疼,最多有些遗憾罢了。

     从包里掏出钱来,一次性将租金交完后,纪轻舟又将店铺内的那些家具、剪裁工具和剩下的布匹等,以二手价格一并买了下来。

     这些统共花费了十个大洋。

     至于缝纫机,吴老太则不肯卖。

     据她所言,这“铁裁缝”是他儿子攒了三个月的薪水买的,足足花了一百三十元。

     也就现在的文人作家薪水够高,否则一般的裁缝铺压根买不起这种新式的设备。

     而其实即便她肯卖,纪轻舟也没有余钱购买了,但他又确实需要这台机器,便同吴老太商议能否租用。

     考虑到自家缝缝补补的确用不上缝纫机,而纪轻舟又愿意以每月三元的价格租赁,吴老太难免心动。

     母子俩商量一阵后,便答应了这个请求。

     前提条件是如果缝纫机坏了,需要纪轻舟花钱去找人修理,修不好的话,便要以二手价格赔偿。

     毕竟是这个时代的贵重资产,纪轻舟对此自然没什么话可说。

     转让合同和缝纫机的租赁合同是在房东母女和隔壁理发店老板的共同见证下签字的。

     签完合同,吴老太的儿子给了他一张名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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