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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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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万一将来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对不起人家吗? 想到这里,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

    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

    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

    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

    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

    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

    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

    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

    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

    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

    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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