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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十个猪头,就想换一个钢厂的工作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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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叔,你咋拿走啊,这么多,你可背不动啊” 换了不少东西,李向东这会也展现了自己小天使的面孔了,主动关心自己的大客户; 要是实在没办法,他也可以考虑帮忙送货上门的; “没事,叔推车来的” 徐广志这才从黑暗的街角,推出了自己的手推车; 这人今天是有备而来,势在必得啊; 失误了,早知道多要点! “李向东,你妈在钢厂那个工作,原本是接你爸的班,当初也说过,等你大了,就会给你的” 你要是能说服她,把工作还给你,年龄的问题,我可以帮你解决一下! 林芳芳是怎么对孩子的,钢厂的人其实都有耳闻; 原本徐广志不会愿意管这种闲事,可是今天这一趟,他觉得李向东这小子不错啊; 脑袋瓜子活,还有主见,带一带,能成材;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运气好啊; 这么多年了,谁从垃圾场捡到猪头了; 这要是一直能捡到猪头,那钢厂还愁什么呢! “谢谢徐叔关心了” 原本李向东是无所谓在不在钢厂工作的,可是他们住的这个房子,是钢厂宿舍; 他记得之前看过的小说里,林芳芳好像在跟着第三任丈夫走之前,把自己的工作和这个房子,都换成了钱,带走了; 原本他并不在意,大不了自己再弄一套房子; 可是白天的时候,他刚刚发现了那些箱子,现在,他可不想把房子让出去了; 何况这又是原主亲爸分的宿舍,凭什么让林芳芳那个女人独占呢; 不过这个工作的话,林芳芳那个女人会愿意让给他嘛; 原小说里,林芳芳的第三任,是区长的小儿子,完全是因为林芳芳的美貌,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 林芳芳为了给婆家留个好印象,一直自诩独立女性,不肯花婆家一分钱; 她自己一直吃好喝好穿好,哪有积蓄,只能把工作和房子都换成钱! 喜欢六零:日穿十分钟,摆烂成首富请大家收藏:()六零:日穿十分钟,摆烂成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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