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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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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来,想要让自己的身体放松,然而却失败了。

     脑海中是无尽的疼痛感,碎片划破黏膜带来的阴影实在太为可怖,与此同时,出现在他脑海中的还有那手指的温暖。

     那一层薄薄的手套带来讨厌的橡胶触感,非常冰凉,总让他忍不住绷紧身体。

     但忍耐过后就会好很多。

     那是在无尽折磨中他唯一的一点儿眷恋。

     伤口被膏体涂抹,指腹温热将它化开,他的指甲一定修剪得非常干净,因为他没有感受到任何不小心的剐蹭带来的刺痛。

     霍尔斯胡乱地把药膏在自己身体里抹了一通,他任由自己躺在浴缸底,睁着眼睛看着头顶那团白光。

     他困惑地眯了眯眼,烦躁得想要把遮掩着自己视力的白色薄膜徒手扣掉。

     所以,那只雄虫到底长什么样子? ** 而兰登坐在自己的小床上发呆。

     在他昏昏沉沉的时候,兰登只希望这只雌虫能醒过来,没有来得及想别的。

     就像是一只濒死的燕子遇到了好心的旅人,他见到之后只想要把燕子托在掌心,摸一摸他的温度,听一听他的心跳,看看还没有救活的可能。

     当然,在这样紧迫的时候,这只燕子的样貌也就无关紧要。

     你不在乎他是否掉光了羽毛,是否伶俐活泼,只希望它能有正常的心跳或者呼吸就可以了。

     但是,当这只燕子回转过来,睁开它的眼睛好奇地打量这一切,并开始有精力用喙梳理它的羽毛的时候,你就会分出一些心神来观察它的容貌了。

     兰登就是这样,他将雌虫领回家的时候,他浑身脏兮兮的,又破又病,让他无暇分心;但是当他将这只雌虫仔细打理干净,他就不自觉地开始将目光停驻在他的样貌上。

     他很喜欢雌虫的金发。

     今天他扑过来的时候,他恍然间以为那是一只金毛大狗,想要跳到他的怀里撒欢。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在宠物医院实习的一段经历。

     那时,医院从狗贩子手里救下的一只大型金毛总喜欢黏着他。

    它的行为习惯也不太好,喜欢搞偷袭,但是扑到他身上的时候尾巴摇的比谁都欢。

     兰登就喜欢给他梳毛,用上毛发的光亮剂和顺滑剂,让他威风凛凛地站在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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