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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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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锴一个人慢悠悠,对着镜子比划着一只手表。

    这么高调这么闪,好像还真挺适合戚扬的。

    不过,LU家?怎么觉得这个品牌有种隐隐的……熟悉感。

     余光一瞥,镜子里倒映出一橱窗璀璨的男款戒指―― 卧槽!想起来了!朱凌送小妖精的钻戒,好像就是这家的? 这一秒脑子里才想起朱凌的名字,下一秒,耳边就听到有人问:“哎,朱凌他下周三不是就回来了?凌晨的飞机吧,咱们去接他吗?” 继而,是让人脊背发毛的小妖精儿那有点儿软的声音:“当然要去啊!” “……”狭路相逢。

     纪锴虽然其实还算是个半残,但一点也不虚的。

     转过脸,森森然露出牙。

     小妖精吓了一跳,好在镇静得还挺快。

    模样还是一如既往地鲜嫩水灵。

    只不过,刚才不还念叨着朱凌么,怎么身边又带着一个混血脸的美青年? “新欢么?艳福不浅。

    ” 只可惜,美则美矣,气质什么的比黎未都可差远了。

    而且像黎未都那种单眼皮白皮肤,乍一看虽然寡淡,却越看越帅、越看越耐看。

    反而这种乍一看特别惊艳的类型,好多都禁不住细看。

     沈潜被表扬了外貌,心里乐开了花。

     主要是……表扬他的那个人!宽肩窄腰、高帅匪气,超性感! 帅哥你谁?老娘天菜!完了完了完了。

     身边传来阴冷的寒意,叶氤看那人的眼神带着不善,简直……像是在看仇人? 该不会!沈潜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人这身材。

     呃,前、前夫哥? 第41章 沈潜人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不是跟错了东家。

     曾几何时,叶氤是他眼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小公举。

    幸运爆棚、独一无二。

     在校园里,因为清新脱俗而被冷酷霸道富二代少爷和潇洒倜傥万人迷的音乐才子同时喜欢。

    这个人见人爱的设定真的怎么看怎么眼熟,活脱脱标准言情小说女主标配。

     同样一如很多小说的设定,叶氤本人的长相并没有多么的倾国倾城。

    确实挺清秀,也很灵动可爱,但离惊艳还差得远。

     却能叫人对他死心塌地,可见其不同凡响的逆天桃花运势。

     然而,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当一身雪白如瓷的皮肤对上人家前夫哥健康的古铜色,纤细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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