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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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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一生闷响,瞬间,长枪破口而入,准确的刺入到木耙的胸口,枪头从木耙的背面穿刺了过来! “好!真是好枪法!” “刘总旗,好枪法!” 众人纷纷叫好! 刘如意将长枪拔出,却是缓缓摇了摇头,“这还远远不够!某身轻气逮,未能将长枪的优势彻底发挥出来!尔等都是好汉子,应该比某做的更好才是!来人,分发长枪,现在便开始练习!” “是!”小六儿和火郎将一捆一人多高的长枪,分发到每一个军汉的手中。

     这些军汉们拿着手中的长枪,都是喜不自禁,就如同当兵的战士第一次拿到心爱的配枪一般,他们轻轻摩挲着手中的长枪,兴奋异常。

     之所以选择长枪作为这些军汉们的兵器,刘如意也是经过深思熟虑,长枪造价低廉,但威力却是非同一般,而且更容易配合团队,组成长枪阵。

    便如同当日在南面不远处的子河谷中,如是那些贼匪再稍微有些章法,刘如意真的拿他们没有什么好办法。

     在这个时代,明军的主要战斗力大部分都要依靠军官和其家丁的武勇,根本没有团队协作这一说! 这一来,若是军官武勇也就罢了,倘若是个脓包,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岳家军,戚家军,包括秦良玉的白杆兵,他们大多都是以长枪为主要兵器,效果都是相当不错! 刘如意虽是也很想弄些火器鸟铳来,但可惜的是,小镇上只有七八户匠户,而且都被李连阳和黄总旗弄到了山中的矿里,充当矿奴,若是要从卫所中弄些火器来,那怕是要费上不少力气,而且,这时由于上官压榨,匠户们为了赶工,导致大部分明军火器良莠不齐,炸膛时有发生,刘如意对官军的火器也没有报太大的希望,待有机会自己来搞些反而更令人放心! 考虑到这些军汉们以往并没有什么习武的经验,太过复杂的招式反而会令他们混乱,在战场上也没有太大的实际作用,刘如意便从原先父亲刘虎传下的枪术中,挑选了最简单却是也最为实用的几招,用来让这些军汉们练习。

     “枪”,自古以来,便是忠义的象征! “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唯有常山赵子龙!” 这一样兵器,因为这样的原因,便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 刘如意所选的这几招,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一个字,“刺!” 从十余步开外的距离,利用起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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